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指导各地做好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实施。